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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成長


 


我覺得我這輩子一開頭的生活方式對我幫助很大。感激老天讓我生在小鎮邊的農家,有個快活的童年;可以在林子裡玩,可以在溪裡游泳,有足夠的空間容我成長。我希望每個孩子成長的地方都夠大,因為小孩子跟植物一樣,種得太密就長得病弱,沒法得到充分的養分來發展。


我們開始在為此生的使命(天命)作準備時,通常都還不曉得到底是要做什麼。我小的時候也一樣,搞不清楚真正的目標,只是不知不覺中已在多方進行。那麼,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為這和平使命舖路呢?現在回想,應該是從自己定下「重要事優先」的準則後開始的。從此我給人生諸事定下了輕重緩急的次序,按部就班地生活,同時學到自律,直到長大仍奉行不渝。若沒有這條準則,我就沒有辦法走上和平使命的旅程。


從小,大人就沒灌輸我任何宗教方面的東西。我到十二歲才頭一回見到教堂裡面的樣子,還是因為那天經過教堂門口,大門敞開著,看見有個工友正在裡面打掃;十六歲時,為參加婚禮,才頭一次進教堂。


念高三時,我開始了「尋找果陀」的心靈旅程,不過只向外求。徬徨的我不停自問道:「『造物主』是什麼?究竟什麼是宇宙的主宰?」問了許多人,問了無數次,也沒有真正的答案。所幸我沒有氣餒,既然無法向外從知識上找到,那麼就從別的方向試一試吧!有天,我牽著狗出去溜了好長一段路,一面走一面沈思,到了晚上,決定先睡一覺,明天再想,就在第二天早上,內心深處的聲音告訴了我答案。


高中時代的答案十分簡單——在這宇宙之中,人類把所有超越人類的力量與想像的東西歸為一體,名之為「天」,也就是「宇宙的主宰」。得到這樣的答案後,又開始我下一階段的追尋。我先是看到一棵樹,心想,「這就是一個證明」,因為窮世人之力也不能創造出一棵樹,即使造出一棵類似的樹,也無法像真的一樣生長,可見冥冥之中有一種超越人類的創造力存在;我望著天空,尋找一向愛看的星星,心想,「這又是一個證明」,宇宙裡必定存有一個萬有的力量,使星球各自在軌道上依序運行。


同時,我也注意到宇宙裡的生滅變化。那時候我住的附近有個燈塔快被海浪沖走了,大夥合力將它往內陸移了一點,很慶幸終能把燈塔保住。這顯然是另一樁證明,除了規律的變化外,宇宙中還有別的力量在影響和改變這種規律。


四時行焉 百物生焉 萬物作焉而不辭


一旦從內心得到了印證,我就深信已經觸到自性中最高的覺光了。


我有很多次曾在智識的層面上體悟到「天」就是真理,曾在情感的層面上體會到「天」就是愛,是善,是慈悲。是一種創造力、一種動力,一個無上的智慧、一個永恆且無所不在的「元能」(SPIRIT,譯註一),它結合了宇宙中所有的事物,並賦予生命。這個想法把它和人的距離拉近了,它不在的地方,我也不可能存在;每個人都含有「元能」,每個人也都在「元能」之中,天人本合一。


高中二、三年級的時候,我在一家叫做「一毛半毛」的平價商店打工,我很喜歡那工作,尤其喜歡把櫃台收拾得漂漂亮亮的,看我弄得不錯,老闆竟連櫥窗也讓我布置。嘿,我比櫥窗裝潢師可便宜得多呢!


那時櫃台有兩部收銀機,某天,其中一部裡面沒零錢了,很自然的,我就在另一部打下「無交易」的鍵,然後拿了些零錢出來。登時,我察覺到我在這犯下了大錯,並聽到一旁有竊竊私語道:「她剛剛打了『無交易』的鍵!」於是,有位男的巡店員走過來對我說:「你過來。」我被帶到角落一部待修的收銀機旁,她問我說:「你幹嘛這麼做?」


「怎麼了?我只不過把零錢從那個收銀機裡拿出來罷了,又不是偷錢。」


「你受過訓,絕不可以打『無交易』鍵的。」


「沒人教過我啊!」


於是他走向原來應該教我的女巡店員那兒,這件事就算這麼了了,因為這樣,那個女的很討厭我。我想這事得補救一番,於是刻意經過她桌子旁,看到上頭插著幾朵花,都已經謝了,第二天一早我從自己院子裡摘了一大把漂亮的花帶去送她,對她說:「我昨天看到你桌上的花謝了;我想你一定喜歡花吧!這是我自己種的,摘了一點送你。」她當然拒絕不了。到了週末,我們已經手挽手一塊兒下班了。


以前我曾在書上念到一句千古不易的格言——「要別人如何待你,先如何待別人」(己之所欲,先施於人)。那時候我就幾乎確信自己是在為和平使命準備了。這句格言幾乎在世界上每種文化裡都找得到,只是表達方式不同。


這句格言在我內心得到印證,影響了我一生。其實這條金律可以推演出好多種變化應用,甚至還歸納到我的和平使命上去,比方我高中時就有個自己的原則——「如果要交朋友,自己要先友善。」分析起來,這也是那格言的延伸,人通常對於與自己有關的事物比較有正面的反應,因此我訂下此生一個重要法則,即「欲求和平,自己要先得安寧」。


畢業後就有個實踐的機會。我找到了一份差事,不巧正是一個朋友心裡非常想要的;她真是恨死我了,說盡各種我的壞話。我想這種情況對大家都不好,於是使出了我的法寶——想盡她所有的優點,對別人說她的好話,想辦法幫她忙,對她好,一年後當她結婚,我成了她的伴娘。看到沒有,一點點心靈上的功夫就有如此長遠的影響。


人的一生要做很多選擇,這些選擇累積起來決定一生。我自己以前碰到幾樁事要做選擇的時候,就已經明白是在為這個和平使命暖身了。譬如念國中時不少同學抽菸,而我不抽;高中時不少同學想要我跟他們一起喝酒,我也不喝;畢業進入社會之後仍面臨一樣的考驗——所有朋友都會抽菸喝酒,在那個年紀,凡事都必須和大家一樣,否則,壓力蠻大的——現在有個名詞叫作「同儕壓力」,大家會因為我不順應潮流而瞧不起我。有一回,聚在朋友家客廳裡,我對大家說:「聽好!人生就是一連串的選擇,自己怎麼作決定,沒有任何人能阻撓,因此,我也有為自己作決定的權利,我選擇的是自在。」


歲月流逝,此後我悟到了兩個大道理。其一,「賺錢不難」,由於我一直被灌輸一個觀念,即「錢財就是幸福生活的保障」,賺大錢就順理成章地成了我追求的方向;其二,「賺了錢又糊里糊塗花掉,一點意義也沒有」,那時候我心裡明白此生的目的不在此,卻不知道來人世走一遭是要做什麼。


一直到了解了金錢與物質並不能帶給我快樂,才真正是和平使命的緣起。大家也許會奇怪我以前怎會在錢與物質裡頭打轉?不過想想,我們大家不都是這樣被灌輸這種矛盾的價值觀,而搞得不知所依。我還算運氣,曾經只為這件事所困惑,大部分人可是兩頭都迷失了。


我受的教育一方面是要去愛別人,以仁待人,絕不害人;另一方面又教我們,打仗時,服從命令去殺人、傷人是光榮的事,甚至還可得勳章。所幸這樁沒把我搞糊塗,因為我絕對不相信時空條件不同,就有理由去傷害別人。


不過,另有一樁矛盾的確困惑了我好一陣子。我從小學的是「待人寬厚、不自私」,而同時卻又教我們「如果想要有成就,就得主動去爭取比自己所需還多的東西」。像這類相互矛盾衝突的道理,讓我從小疑惑多年,但是我終究還是把它們都連根拔起了。


 


第四章 浮光掠影


 


徒步行程初始,我穿的長背心前面寫的是「和平使者」,背後是「為和平走遍美國」,幾經寒暑,背後的字換了好幾次,從「為全球廢武走一萬哩」到「為和平走兩萬五千哩」,到現在是「為和平徒步兩萬五千哩」。這些年來,我已把本土四十八州,南至墨西哥,北至加拿大十省,都走了好幾遍。

一九六四年秋,走到首府華盛頓之後,就不再計哩程數了,我心想,算到兩萬五千哩也夠了。由於地圖上只有大公路會標上哩數,所以以往為了算哩程而不得不走公路;但公路上實在不是個很理想和人碰面的地方。現在那兒有人我就往那兒去,除此之外,海邊、林間小徑、山上,都是我喜歡去而沒法子算哩數的地方。 *

一路行來,有的事情看似困難,其實不然,就好比什麼吃的都不帶這件事。我很少會連著三、四頓都沒有東西吃,而且往往是在有東西吃的時候才想到要吃,最久的一次是三天沒吃,然後大自然賜給我美食——從樹上掉下來的蘋果。我曾為祈禱齋戒斷食達四十五天,也因此知道人不吃東西可以撐多久,其實我的問題不在於吃得夠不夠,而在於如何婉謝別人的美意,因為大家都想把我餵撐呢!

不睡覺就比較麻煩點,不過我一晚上不睡覺是可以的,以前每隔一陣子就會有一晚沒法睡,但已經好久沒這樣了,上一次是在一九七七年九月某晚,我走到了一個大卡車休息站裡,本來想睡一會兒,可是站裡車來車往,結果我和卡車司機講了一晚上話。話說我人才剛踏進休息站,就有個司機在電視上看過我,想請我吃點心,我便在角落位子坐下。之後卡車陸續進站,進來的司機一波又一波的圍著我站著問問題,結果就講了個通宵,一點也沒睡意,後來又有人請我吃早餐,吃完我才離開。

另外一次,有位卡車司機在路上看到我,就慢慢靠邊停下來,跟我說:「我在電視上聽你講過那樁『無窮的精力』的事,我自己也有過一次那種體驗。那一次,我困在一個淹大水的小鎮上,無聊得很,就自告奮勇去把被水困住的人救出來,結果越做越起勁,做到飯也沒吃,覺也沒睡,還一點都不累……。可是這經驗後來就再也沒有了。」

於是我問他說:「嗯,那麼你現在是為什麼而工作呢?」

他說:「錢啊!」

「那就難怪了。人只有在為大眾的利益做事的時候才會產生無窮的精力,所以你不應當只為自己有利而工作。」

奧祕即在此。在這個世界上,你給出去多少,就會得到多少。 *

通常我保持一天走二十五哩,隨路上碰到的人多少而增減,也有過為了趕著赴約或因為沒有歇腳的地方而一天走上五十哩的。寒冬時我挑夜裡走路以保暖,夏日則常在夜間走路以避暑氣,因此,我走過的夏夜裡,四處彌漫著金銀花(忍冬)的香味、螢火蟲的閃光和夜鷹的啼聲。

有一次,有個六呎大漢認為他不會走輸我,跟我走了三十三哩後,他一腳水泡,肌肉酸痛,宣布放棄。因為他是用自己的力氣在走,而我不是,我靠著來自安寧心中源源不斷的能量,才能一直不停地走下去。

另外一次,有個女士的問我可不可以讓她陪我一起做朝聖行,因為她想脫離她的「那個老公」,也許她也有她的使命,不過這個動機不是最高潔的。還有一位女士想陪我走一天,可是連中午都撐不到,結果我送她上公車回家。 *

我倒也不曾在路上碰過什麼危險,有一次有兩個醉酒的人開車跟我,不過我走離馬路後他們也沒再跟了,只有一回還真的有人向我丟東西,是個男士的從飛快車裡丟了一把皺巴巴的鈔票給我,我就把錢捐給了下一站的教堂。有個大學生問我說,我有沒有被壞人偷搶過,「偷搶?那一定神經不正常才會才搶我,因為我一毛也沒有啊!」

某天我在日暮時分離開市區,路邊一棟大房子的一對體面夫婦喚我過去。他們看到過有關我及和平旅程的報導,認為這是基督徒的責任,所以先來警告我說,前頭有個叫做「城南邊」的地區,十分不安全。他們只想告訴我別接近那一區,並沒有打算給我吃的或歇腳處,所以我又繼續往下走了幾個鐘頭。那個晚上特別黑,烏雲密布,頃刻就下起了雨,豆大的雨點落下來,而我身上還揣著好多待回的來信,所以急著找躲雨的地方,一看到前頭正有間附餐廳和加油站的汽車旅館,便急忙衝到加油區的屋頂下,把信都挪到背心前面,免得濕掉。就在這時有個人從加油站裡面跑出來說:「別站在那兒淋雨,快進餐廳來!」進去以後,有人對我說:「啊!你的報導我們都看過,我們想請你吃頓飯,還需要什麼盡管說。」這會兒我才看清楚到了那兒了——就是那個「城南邊」。

吃飯時,那個旅館的人一直坐著陪我,晚上給了我一間房睡,第二天早上又供了我一頓早餐。

靠後面的房子裡好像是有人聚賭,反正那兒的確不是那麼單純就是了,但是他們待我比那兩個給預警的人更像基督徒。此事越發證明我的觀點正確,也就是人人都有善的一面。

我接受過的招待也有很特別的,比如在亞利桑那州佛羅倫斯市,市政府的大會議桌上過夜,睡在亞利桑那州唐斯東鎮消防車的椅子上過夜等。還曾在天寒地凍的時候,不小心被反鎖在加油站的廁所裡十三小時。那倒不失為個安靜又隱密的睡房,只是太冷了點。 *

不管是在舒服的床上或馬路邊的草地上,我都睡得一樣好,若有東西吃又有地方睡,那當然很好;若沒有,我也一樣快樂。給我棲身處的人我多半都不認識。就算沒人提供我睡覺的地方,也還是有大客車駐車場、火車站和通宵營業的大卡車休息站可以歇息的。

我也曾在前一晚睡的是高級汽車旅館的雙人床,次日睡的是二十四小時營業加油站的水泥地上,不過我都睡得很好。還有個好心的警長讓我睡過好幾次空牢房。

沒人借地方給我睡的時候,我就睡在野地裡或路邊,有上天護衛在一旁。 *

大風大雨時,躲在橋下面是蠻好的,廢榖倉和空屋的地下室也不錯,大水管和水泥渠道也是很好的休息所;不過我最喜歡的是在晴空夜裡躺在大乾草堆頂上,有繁星為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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