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奇蹟課程》裏,上主所創造的生命和我們所知和所指的肉體生命完全是兩回事。生命就是靈性:非物質、非二元和永恆不變。《奇蹟課程》中最清晰陳述生命的本質(它是什麼、並不是什麼)來自正文第二十三章《無明亂世的法則》裏非常有力的一節。它一開始便戲謔地描述我們對身體的崇拜:
你豈能在骷髏上畫上玫瑰般的紅唇,把它裝扮得妖豔動人,馴養安撫它,而使它重生?你豈會對自己活著的幻覺感到滿足?
天堂之外沒有生命可言。上主在何處創造了生命,生命就在那裏。天堂之外的任何生命都是幻相。最好的時候,只是看起來像生命;最糟的時候,根本與死亡無異。然而,這兩種表達都只是判斷什麼不是生命,兩者都一樣的不正確,一樣的無意義。生命不可能不在天堂裏;凡不在天堂裏的,也不可能出現於任何地方。天堂之外,只有衝突的幻相,它雖荒誕無稽,不可理喻,卻被視為天堂道上的永恆障礙。所有的幻覺只不過是一種形式表相而已。其內涵毫不真實(T- 23.11.18 :8-19:9)。
所以,耶穌非常小心地解釋,在天堂裏生命是和我們的本源一體,如基督的心靈和上主的心靈是一體的。生命、靈性和心靈是基本上互為同義詞,同享著無形性、不變性和永恆生命的特性。很顯然,我們世間所認同的肉體裏的生命,例如腦波和心跳,絕非《課程》所稱的生命。甚至,《練習手冊》第一百六十七課還這樣標題:“只有一個生命,就是我和上主共用的生命。”所以,我們所經驗到的身體和心理的有機體生命,只是我們真實自性的一個拙劣的仿製品,而我們真正的生命是上主所創造的基督。理解《奇蹟課程》中的生命觀是非常重要的,否則學員最終會誤導,無論是對理解《課程》非二元的教誨還是在運用于現實生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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