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秘密教導




1


失樂園


 


“你們是神。”——《約翰福音》1034


 


我們是至高者的兒女


 


“除了那從天上降下來的, 沒有人曾經升過天,甚至在天上的人子。”——《約翰福音》313


 


 


我們已經知道了天國和去那裡的路


 


“你們是神。”對於我們將要探索的所有秘密教導來說,這一點是最難領受和理解的。但這對於我們全面的靈性覺醒同樣是最重要的一點。


 


  就我們能用身體的感官和精密的儀器來判斷而言,我們的生命從生開始到死結束。遺傳、人際關係和事件塑造了我們和我們的生命。然而,儘管有支持這個觀點的各種證據,大多數人們相信除了我們看見的和認識的肉體上和精神上的層面外,對於一個人來說還有更加重要的東西。大多數人同樣相信每個人有一個非肉體的部分在這個肉體的人死後還能存在。我們中的大多數人相信我們有一個雙重的屬性,分別是屬於人性的和神性的。當然,我們屬性裡的肉體層面是如此的突顯,如此的有支配力,所以我們最大限度地通過這個層面來識別我們自己。神性的層面常常僅僅是一個理論,一個非常美妙的和激勵人心的信仰。事實上,有些人教導說我們的神性屬性只不過是我們更好的人性品質,例如寬恕的美德。“凡人皆犯錯,寬恕就是神。(to err is human; to forgive, divine)”言外之意是說我們的神性只不過僅僅是較高的人性而已。但這並非耶穌的話語所指示的。在那些認同我們實際上有一個分離的、死後仍存活的神性屬性的人當中,大多數人並不相信我們是神。如果我們是神,那麼為什麼我們不能做像神一樣的事情呢?我們不是應該可以飛或者行走在水面上,平靜海洋,醫治疾病,增多餅和魚嗎?儘管耶穌有關乎我們的神性屬性和我們有能力作比他更大的神跡的教導,新教正統派基督徒譴責那些“新時代者”,因為這些人甚至認為他們是在上帝(God)裡面小神(god)。這是一個非常難接受的教導。或許這就是為什麼它在耶穌的所有教導中仍然是如此不為人知的原因。


 


   讓我們一起探索這個概念並看看我們能否找出一些可以幫助我們領會為什麼耶穌教導說我們是神的理解。


 


    他傳遞這個概念是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裡面防衛他自己被憤怒的質問者們投擲石頭的過程中。這個事件的記錄是在《約翰福音》的第十章中。“猶太人又拿起石頭要打他。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那一件事拿石頭打我呢?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 神。”(約翰福音1031-33)就事實而言,這一點是他們要把他釘十字架的首要原因。在他們的頭腦裡面,並且在今天很多人的頭腦裡面,沒有人能夠成為上帝的兒子或者女兒,正如這些話語的最真切的意義––––上帝的小神。這是一個如此可怕的聲明以致它被認為是褻瀆神。


 


      在耶穌再次努力使他的教導能夠在那些投石者的憤怒中傳遞出來,耶穌問他們:“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 神麽?經上得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 神道的人,尚且稱為 神,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 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麽?”(《約翰福音》1034-36)耶穌指的是《詩篇》82章第六節,裡面這樣記載著:“我曾說,你們是 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 在這個詩篇裡面我們並不清楚是誰在用第一人稱說話,但是它是由亞薩寫下來的,大衛宮廷的一個著名的詩篇作者。人們認為這是“上帝的靈”降落在眾多的舊約先知和教師上。《詩篇》82章開始的一句指示出在上帝的權威下有一大批代表團:“神站在有權力者的會中。在諸小神中行審判”


 


這個詩篇及耶穌對它的認同,直截了當地表明瞭我們實際上是眾小神的一個大集合裡面的小神,最高的上帝在當中掌管主持並行審判。


 


    這個概念在古代的傳說和神話裡面有更多的支持材料。遍及整個世界,人類的神話學包含了古代眾神的傳說。印度人、埃及人、中國人、太平洋群島居民,印加人,瑪雅人、阿芝特克人、霍皮族印第安人、阿爾岡京族人(居住在加拿大的印第安人)、古代挪威人、希臘人、羅馬人及其他很多民族都擁有這些古代眾神的傳說。很多這樣的傳說都含有相似的故事大綱:在遠古某個時代充滿能力的眾神彼此交戰並和人類混合在一起。在《聖經》的創世紀中,在遠古時代地球上有兩類人:神的兒子和人的子女。這兩類人最終混合在一起,產生了第三類人稱作“Nephilim”。(“Nephilim,意思是“墮落者”。在中文《聖經》中譯為“偉人”,在希臘文譯本則意譯為“巨人”。 ––––譯者注)Nephilim是滿有能力的巨人,具有像神一樣力量的人類。眾小神和人類的混合令到上帝非常難過,所以它決定毀滅人類和Nephilim,並重新開始。《創世紀》第六章17節告訴我們這個故事:“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女兒的時候,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 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


    在《民數記》1333節中我們看到了這樣一幕,人們來到了這些巨人的面前:“我們在那裡看見亞衲族人,就是偉人。他們是偉人的後裔。據我們看,自己就如蚱蜢一樣。據他們看,我們也是如此。”印加人同樣有關於遠古時代這些巨人居住在他們的南美州大陸上的傳說。他們說一個成年的印加人只不過剛好和這些巨人的小腿一樣高,僅僅達到他們的膝蓋的高度。為什麼會有蚱蜢的比較呢?要麼就是這些巨人變小了要麼就是人類長高了。印加人同樣告訴我們這些巨人是如何的邪惡,上帝來把他們處死,從這個世界清除掉,他們就再也看不到了。(關於整個印加神話,請參看Ancient South America, Little and Van Auken,2002


 


   在《創世紀》一書中,上帝首先以它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人類,按照它的模樣,這一點無疑使我們有資格成為至高神的小神,正如《詩篇》作者所陳述的。讓我們回顧一下這個故事。


 


   在《創世紀》的第一章中,上帝的名字是Elohim, 一個複數的可以被詮釋為“the Deities(神、上帝、造物主)”的希伯來單詞。我翻譯一下重要的句節,某些地方加上強調:“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man)”(126)實際上,“man”這個單詞並不是一個準確的翻譯,因為原來的文本使用希伯來語的單詞adam, 這個詞當和一個小寫的“a”連用時意味著人類(humankind)這一個具有集合名詞意義的詞語。在《民數記》3128303540,和46節中單詞:“adam”被學者們翻譯為“person()”,用以傳達單詞“adam”這一更廣泛的意思。後來在《創世紀》中,當單詞“adam”被大寫, 它成為一個特定個人的專有名字,或許甚至是一個特定的群體。但是在這開頭的兩章中“adam”僅僅是指“persons(人的複數形式)”。“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 “Let us make man in our image, in our likeness”)(126)要不是由於他們並不是以肉體形式創造的(直至《創世紀》27才出現肉體形式)這個事實,我們或許可以稱他們為人類。在第一章裡只有天(heaven)和地(earth)的實質,在自然界的地球上還沒有任何活著的東西,更不用說人類,正如《創世紀》25清楚地陳述的:“野地還沒有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有長起來,因為耶和華 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地。”人或者人類按照Elohim()的形象被創造但還沒有被放置到地球上來。我們是在上帝的心智(mind)或靈(spirit)裡面, 我們的“形式”(form)是心智也就是意識,是靈也就是本質。


    但是在我們探索我們的本質之前,讓我們嘗試去瞭解為什麼《創世紀》的作者要使用一個複數的單詞作為最初的創造者的名字呢?為什麼當聖經的故事發展後他要更改上帝的名字?我相信答案並不是說這裡有好像萬神殿一般的諸小神,而是唯一的上帝並不是從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中分離出來的一個實體;所有的一切存在於這個集體的上帝裡面。因此,這個複數的單詞更好地反映了根本的、全宇宙的、無限的創造主的集體性質。上帝並不是一個個體,並不是一個從整個創造分離出來的實體。相反地,創造存在於這個集體的造物主--Elohim—的無限“身體”和心智裡面。我們可以把Elohim視為一個廣闊無垠的、無限的、永恆的意識子宮,在它裡面所有的生命被孕育了——上帝的心智。肉體的創造還沒有開始,直到後面的創世紀第二章才出現。當這個肉體的創造開始了,上帝的名字被換成了Yahweh Elohim(耶和華神), 在大多數的英文聖經裡面翻譯為“Lord God(上帝)。”


 


   在第一章裡面神被稱作Elohim, 在第二章裡面變作了Yahweh Elohim, 在第四章的時候僅稱作Yahweh(耶和華)了。當聖經往前發展時,上帝被稱作Adoni 或者 Adonay(天主), 來源於一個代表至尊無上的、上主、主人、或者所有者的詞根。在舊約的大多數地方上帝的名字被稱作耶和華(Yahweh)。最後,耶穌稱上帝為“Abba, 大多數英文聖經把它翻譯為“Father(父親)”,不過相比“Father,Abba” 更加接近英語單詞“Papa(口語:爸爸)”的意思。對於耶穌來說,上帝是一個親密的造物主,在關係上和愛來說比得上一個人塵世上的爸爸。爸爸同時意味著我們實際上是上帝的兒子,同時無疑是天父上帝的小神。


 


  改變造物主的名字反映了當創造進行時我們和造物主關係的轉變。原本,我們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創造的。我們是集體的一部分,正如《詩篇》82章所說的“大集合(great assembly)。這個集體的性質,也就是萬能的上帝、整個宇宙的創造者的性質,是靈和意識;因此,我們的神性本質是靈和意識。我們將在後面學習更多的關於上帝的屬靈本質。


 


轉載自--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7962c90102dtp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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